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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我省一直以来没有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服务类招标文件范本,导致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中,存在大量的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评分因素随意设定、评标办法量身定做等问题。针对实际工作需要,我站组织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以下要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一、标准文本的整体架构; 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投标报价的方式; 三、两阶段开标评标的可行性及适用性; 四、评标办法的分值构成及各部分权重分配; 五、各部分的评标标准设定,哪些内容适合作为评审标准,哪些内容不应作为评审标准,主得分评审内容与加分评审内容的比例; 六、技术部分评审的细化; 七、低于成本认定的方法、标准,评标基准价的设置,偏差率的扣分标准; 八、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纳入,如何组成; 九、其他意见。 意见请于9月23日前反馈至我站招标监管科。 联系人:周 昕028-86522989 传真电话:028-86522511 邮箱地址:345258420@qq.com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 201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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